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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台湾专业人士对香薰瓶的评价!—当精油遇到酒精灯

1楼
raybit 发表于:2004-10-18 22:47:01
禾场国际芳疗学苑首席芳疗师 原文嘉 坐在电视机前,看着无助痛心的家属哭诉受害的心情,仔细听着新闻主播叙述整起事件的经过。我心想:「这种情形还要持续多久?」
记得刚回到台湾的第一年,朋友知道我在做精油相关的工作,纷纷告诉我「喔~就是那个点燃了以后会香香的…我也有在用喔!」每次我总是耐心地向她们分析熏香产品和我所使用的精油是完全两种不同的东西,朋友们也总是在听完之后才明白其中的差异。
在这一阵子的精油爆炸记者会之前,究竟有多少人知道真正的精油并不是加了异丙醇的挥发性产品?而那些会产生爆炸的「精油」其实在正统的芳香疗法中根本不存在?跟两年前比较起来,虽然消费大众对于精油的熟悉度与知识程度都提高了,但国内的精油市场却是越来越乱,原本只卖纯正精油的专柜,也开始卖起熏香瓶和加了异丙醇的熏香油。
照定义上来说,真正在芳香疗法中所使用的精油,除了精油分子本身所含的天然化学成份之外,是不应该添加任何其它化学成份的。真正的精油是透过蒸馏、压榨、溶剂萃取等方式直接从植物体取得,并且不另外添加或除去任何成份。这一类容易产生气爆的「精油」,根据传销业者的说法,一大瓶中所含的精油成份是3~5%,其它90%以上都是植物异丙醇和水。(数字来源:柏格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即使内含3~5%的精油成份,对于真正精油的定义来说,这已经不能算是「纯」精油了。就好象加了植物基底油的精油,不能称为「精油」,而应该称为「按摩油」或「沐浴油」等另外的名称才对,毕竟原本的「百分之百」已经不复存在。严格说来这种加了挥发性醇类的产品与真正的精油大不相同,称之为「熏香油」是比较恰当的。而消费者与业者经常搞不清楚「熏香油」和「精油」之间的差别,老是「精油、精油」地称谓,所以很多真正的芳疗工作者三不五时都要花费唇舌解释一番。
为了沟通方便省事,在禾场的每一个伙伴、同学,都被要求要先会分清楚「精油」、「按摩油」、「沐浴油」、「熏香油」的词汇定义,免得日后发生鸡同鸭讲的误会。
提到熏香油,我们不免会想起过去层出不穷的熏香油气爆事件。其实,业界里人人都清楚,熏香油在台湾其实是有着相当大的市场与销售量,一项产品要能创造每年四十亿新台币的成绩,一定有它的特色与优点。(数字来源:中央社新闻2003年08月12日「熏香灯爆炸多因燃烧器及精油品质不良」一文)但是在这么多起的意外事件频传之余,我们不得不思考究竟问题出在哪里。或许该负责任的除了制造商之外,销售者、消费者、甚至使用正统纯精油的芳疗人都应该有所警悟。
气爆事件记者会之前,新闻上也曾出现过有人拿茶树精油擦香港脚,结果红肿溃烂的事件,再不然就是有人去美容院做「精油淋巴排毒」,结果差点把整张脸皮都给毁了。有中医生说,没有「淋巴排毒」这回事,一切都只是商家的不实宣传手法。有关究竟是否有「淋巴排毒」这种东西,改天我们另辟单元再讨论。
如果将所有事件都倒过来推演,追本溯源到最后,还是跟「专业」脱不了关系。美容师因为专业程度不足,因此会误将未经稀释的精油直接使用在顾客的脸上按摩;消费者因为专业知识不足,因此会突发奇想,在未经评估的状况下就擅自使用茶树精油涂擦香港脚;而卖精油的商家因为专业知识不足,因此只在宣传品上标示了「茶树可对付香港脚」之类的词句,而未善尽咨询与告知的义务,让消费者白白受皮肉之苦。
乍听之下有点「那个」,但是我不得不在这里要大声疾呼,精油是人人可用,但并非人人会用。消费者在购买精油时,若是想要进行疗愈工作,让自己或亲友的身心健康状况有所改善,就必须要向专业的芳疗师寻求使用意见。而销售者也应该在消费者购买精油时确定对方在离开柜台前都已经了解正确使用的方式,并且得到应有的建议。举例来说,同样是湿疹发痒的皮肤炎,有些状况可以用浓度极低的精油+基底油或乳液擦拭,有些却连半滴精油都不能碰,只能先冰敷,直到情况缓和之后再用精油。许多人不太会判断,蒙用精油的结果就是让皮肤炎更红、更肿、更痛。
这么多起的意外,虽然「爆炸」事件对于芳疗界的工作者来说难免感到有些冤枉,但政府现在开始准备进行亡羊补牢的工作毕竟也是事实。芳疗界不能坐视不管,否则恐怕将来会有更多无法想象的后果。
其实早在多年前,芳疗界就已经谈论过精油究竟属于哪种类别的管理范围,有人说应该属于「化妆品类」,有人认为既然精油宣称疗效,就应该归「药品类」,曾经还有业者面对面告诉我,说精油属于「农产品」,听得我一楞一楞的(有点怪,可是又好象有道理…)。其实全世界各国之间,除了澳洲是将精油纳入药品管理,英国有ATC(aromatherapy trade council)协助民间企业与政府之间沟通有关芳香疗法产品的制造销售与管理条例等事务之外,做得比较令人激赏的应该算是加拿大了。
其实在四、五年前,精油在加拿大也像现在的台湾一样,是属于「三不管地带」的产品…
「那你的意思是,精油产品的包装上假如没有列出注意事项或完全列出内含成份,是没有关系的啰?」还记得加拿大卫生局的官员男士在听完我提出的疑问之后,笑得有点尴尬,「呃…」了半天,最后好不容易挤出「…没…错,是没有受到这方面的限制…」几个字。
别说是加拿大,就连英国、法国、德国、美国等地的精油,更早之前也是走过这样的「灰暗地带」。但是现在这些国家对精油都已经有较为完善的配套措施,这些做法也都是在政府与民间企业一同经过不断地开会讨论之后,以大众的利益为目标所制定出来的标准。
所有新的事物,都需要一段时间的推广、教育,才能被人所了解、接受,芳香疗法在台湾已经数十年,但是,直到最近三年才渐渐的被大众所接受,这只是刚刚起步而已,可以理解的事情是充满着许多似是而非,不甚了解的人,往往已经藉此大发利市,但是坚持专业的同业,往往只能默默努力
我们尝试做到的事情,也许需要十年、二十年的时间,直到芳香疗法的正确观念进入一般大众的「常识」领域,这样充满想象力的产品,才能进一步的被提升,进而协助改善我们的生理品质、心理品质、以及灵性的品质!而我们相信,这一天并不远!
2楼
Trace 发表于:2004-10-19 10:51:11
正式用精油来熏香,是不是应该在水里放几滴精油,然后加热?
3楼
布柯 发表于:2004-10-22 14:30:50
呵呵,有人是把它叫农产品的。
4楼
幽香淡淡 发表于:2005-8-3 9:27:03
用户已锁定!
5楼
kuangbing 发表于:2005-8-3 15:18:45
帖子已屏蔽!
6楼
苗苗和小悦 发表于:2005-8-5 15:54:38

用不好是挺可怕的!不过要是好好学习应该不会有问题!姐妹们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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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蔡蔡 发表于:2005-8-7 11:12:07
外面的都很便宜
8楼
girlpy 发表于:2005-8-8 11:52:32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啊,象我这样的新手还是先观望观望再说
9楼
evadays 发表于:2005-8-17 12:47:26

记得俺当年读大学得时候不董事,看了有香熏的东西卖就买了个香熏灯和玫瑰香熏油,那油好像才15块em06]

幸好俺才用了一次就不知道丢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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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linprince 发表于:2005-8-17 13:32:32
在没来之前一直以为精油就是香熏,泡澡的用处,来了才发现,精油的世界真奇妙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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